汕人社监字〔2026〕第9号
广东瑞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我局在查处欠薪案件过程中,因无法向你单位直接送达文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和《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汕人社监字〔2026〕第9号)。内容如下:
因有劳动者刘怀胜、何兴任、刘艳投诉在汕头保科悦府工作被广东瑞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拖欠2023年11月至 2023年12月期间的工资,经查,你单位在该期间承包该小区的物业项目,我局已于2026年8月12日对你单位进行立案调查。我局需调查你单位在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方面的情况,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请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送如下资料(并复印件)并到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539接受询问调查:
1、全体劳动者职工名册;
2、全体劳动者工资支付台账(2026年5月至今);
3、劳动者刘怀胜、何兴任、刘艳的工资支付台账;
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报送有关书面材料的,我局将依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投诉劳动者反映被拖欠的工资数额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工资数额及其他有关证据作出认定并依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人:姚同志、郑同志;电话:0754-88645044。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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