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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肖继丰)
  • 2026-08-14 16:02
  • 来源: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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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继丰(身份证号:4405241966********):

  申请人杨彪申请仲裁,请求确认与上海创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创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于2026年4月8日解除,裁决上海创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创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连带支付拖欠工资498376.3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75438元,上海创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创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连带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仲裁费用由上海创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创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承担;申请人黄创智申请仲裁,请求确认与上海创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创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潮阳分公司、上海创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于2026年4月8日解除,裁决上海创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创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潮阳分公司、上海创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连带支付拖欠工资218453.55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67056元,上海创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潮阳分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仲裁费用由上海创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创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潮阳分公司、上海创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承担,本会依法立案受理,案号列:汕劳人仲案字[2026]398、399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上海创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追加你作为案件第三人,本会决定同意其申请,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该两宗案件的仲裁文书,现向你公告送达追加第三人决定书、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举证通知书等。仲裁庭由仲裁员郑舜钦、书记员郭燕贤组成,开庭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下午三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和证据原件依时到庭,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一楼东侧本会仲裁庭,请依时到庭;若你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仲裁庭将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本会联系电话:0754-88645041。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汕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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