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依据肖某申请,本机关对肖某涉嫌隐瞒重新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骗取失业保险待遇拟处以罚款28559.28元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当事人:肖某(公民身份号码:440506********0747)
案由:涉嫌隐瞒重新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骗取失业保险待遇
听证时间:2026年6月1日(星期一)下午3点30分
听证地点: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市财政大楼十楼)
听证主持人:林晓丹
听证员:张楚君、叶海
听证记录员:陈扬
听证旁听申请方式:工作日与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制科预约,提交身份证件审查;申请时间截止到2026年6月1日上午12时
受理申请联系人:陈扬,联系电话:88645052
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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