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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佳妮(身份证号:44050619950********):
你诉汕头华侨试验区乐铭文化艺术交流工作室(个体工商户)劳动争议一案,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规定的受理条件,本委决定立案处理,受理案号为汕劳人仲案字〔2026〕201号,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向你公告送达受理、开庭、举证通知书等。仲裁庭由仲裁员林峰、书记员郭燕贤组成,开庭时间:2026年5月13日下午三时,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一楼东侧本会仲裁庭,请依时到庭;若你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会将按你撤回仲裁申请处理。本会联系电话:0754-88645041。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汕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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