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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厅有关工作要求,在开展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审核时,使用统计部门《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号101-1表)作为企业划型确定依据(金融业除外),对声称未纳入《调查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范围的企业,指导其填写《企业划型承诺书》(参考样式附后),对有关事项进行承诺。同时,不再使用工信部门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市场监管部门的小微企业名录库作为判断企业划型的参考。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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