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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零食特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翁若婷、李燕平等二人诉广东零食特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因无法直接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翁若婷、李燕平等二人诉广东零食特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汕劳人仲案字[2025]193、194号)的仲裁裁决书(正本),裁决结果:一、你单位支付翁若婷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7200元、2025年1月24日至2月23日工资3600元;二、你单位支付李燕平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1400元、2025年1月24日至2月23日工资3800元;三、驳回翁若婷、李燕平的其他仲裁请求。你单位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汕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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