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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广州市桥丰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2025-06-16 10:10
  • 来源: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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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桥丰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朱孟红诉你单位、广州达蒙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朱孟红诉你单位、广州达蒙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汕劳人仲案字[2025]145号)的仲裁裁决书(正本),裁决结果:一、确认朱孟红与你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二、你单位向朱孟红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678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8112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2448元、医疗费781.43元;三、驳回朱孟红要求你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44484元的仲裁请求;四、驳回朱孟红要求广州达蒙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连带责任的仲裁请求。你单位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汕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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