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星米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汕头市星米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王婕玲申请仲裁,要求你们两单位连带支付其2024年11月6日至2025年3月17日工作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9166.67元、2025年3月1日至3月17日工资5000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000元、律师费5000元,按月工资10000元为申请人补缴2024年11月6日至2025年3月17日期间的社保、公积金或者赔偿申请人因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的损失2000元等,本会依法立案受理,案号列:汕劳人仲案字[2025]283号。因无法直接向你单位送达该案的仲裁文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开庭、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你单位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副本)十日内按申请人人数向本会提供答辩书,不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仲裁庭由仲裁员林峰、书记员林东东组成,开庭时间:2025年7月17日下午三时,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一楼东侧本会仲裁庭,请依时到庭;若你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仲裁庭将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本会联系电话:0754-88645041。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汕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