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农夫山泉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申请人李惜鸾申请仲裁,要求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农夫山泉食品销售有限公司、你单位支付其2024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工资25781元、2024年5月18日至12月20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30430元、2024年度奖金82433.7元、加班工资39844元、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34664元等,本会依法立案受理,案号列:汕劳人仲案字[2025]284号。因无法直接向你单位送达该案的仲裁文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开庭、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你单位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副本)十日内按申请人人数向本会提供答辩书,不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仲裁庭由仲裁员彭童峰、书记员郭燕贤组成,开庭时间:2025年7月16日下午三时,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一楼东侧本会仲裁庭,请依时到庭;若你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仲裁庭将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本会联系电话:0754-88645041。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汕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