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分享到:
汕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广州市桥丰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2025-03-19 10:19
  • 来源: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    

  广州市桥丰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申请人朱孟红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你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并确认劳动关系已解除及要求你单位支付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7847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1121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4484元、停工留薪期工资44484元、垫付的医疗费781.43元等,本会依法立案受理,案号列:汕劳人仲案字[2025]145号。因无法直接向你单位送达该案的仲裁文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开庭、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你单位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副本)十日内按申请人人数向本会提供答辩书,不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仲裁庭由仲裁员陈胜忠、书记员林东东组成,开庭时间:2025年5月8日上午九时,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一楼东侧本会仲裁庭,请依时到庭;若你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仲裁庭将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本会联系电话:0754-88645041。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汕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3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保障: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405000014   备案号:粤ICP备05066684号-1  粤公网安备 44052302000004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