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分享到:
南京东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兹有你单位工伤职工陈敏向我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我委已依法受理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经鉴定,陈敏停工留薪期5个月)。因无法以直接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汕头市初次鉴定(确认)结论书》(汕劳鉴初字〔2025〕332号),现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汕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3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