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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公告(南京东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2025-03-13 17:00
  • 来源: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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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东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兹有你单位工伤职工陈敏向我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我委已依法受理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经鉴定,陈敏停工留薪期5个月)。因无法以直接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汕头市初次鉴定(确认)结论书》(汕劳鉴初字〔2025〕332号),现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汕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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