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分享到: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汕头市宏源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4-03-29 09:43
  • 来源: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    

  汕头市宏源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汕头领荟湾项目):

  我局在查处欠薪案件过程中,因无法向你单位直接送达文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和《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汕人社监字〔2024〕第4号)。内容如下:

  你单位在工资支付方面违反国家和我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拖欠劳动者工资,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规定。现依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下达指令如下:责令你单位按时足额支付王赛光、马庆学等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具体人数金额附后)。你单位应当于收到本指令书5日内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五楼539 )。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 29日     

  附件:汕头市宏源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欠薪明细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保障:汕头市信息中心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405000014   备案号:粤ICP备05066684号-1  粤公网安备 44052302000004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