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粤治欠办发〔2022〕2号)要求和前期推荐工作情况,按照推荐要求、推荐条件和推荐程序,确定了2个全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3名全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个人作为我市正式推荐对象,拟上报省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全省评选。现将推荐情况公示如下:
一、2个全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
汕头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监督支队
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大队
二、3名全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
张少杰 汕头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监督支队一级主任科员
杨 峰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常加付 汕头市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管理股股长、三级主任科员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拟入选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必须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汕头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754-88645037,传真:0754-88645032。
邮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 楼5楼(515000)。
汕头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