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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新引进人才购房补助和住房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汕人社发〔2019〕4号)和《关于修改汕头市新引进人才购房补助和住房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汕人社〔2019〕261号),经单位申报,我局审核通过,拟对刘晓琼等13人申领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助(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反映。凡来信或来电者,必须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对匿名信不予受理。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财政大楼912房
联系电话(传真):0754-88179812 邮编:515041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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