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单位:
今年以来,我局已先后三批次以“免申即享”的方式,对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且具备直接拨付条件的企业等单位,将稳岗返还拨付至企业单位的社保费缴费扣款账户。现将拨付到账情况(附件1,更新至2022年11月3日)予以公告。
因部分企业单位的社保费缴费扣款账户的开户行、开户名和账号信息有误等原因,导致拨付失败。请相关企业、单位尽快向参保地稳岗经办机构申请账户信息补正(申请期限截至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届时由社保经办机构统一重新办理拨付。申请更换账户的,应为企业、单位的对公账户;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为企业的社保费缴费扣款账户。
未列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范围的企业等单位,可在12月31日前通过广东省失业保险金返还补贴申报系统(申领方法见附件3),或凭《汕头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表》(附件4)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地的稳岗返还经办机构前台办理申请。
已列入“免申即享”范围的企业等单位,无需重复办理申领。
附件:
1.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拨付到账情况表(20221103).xlsx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