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汕人社发〔2018〕7号)及《关于2019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汕人社函[2020]33号)、《关于加快做好疫情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以及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提高2019年度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的通知》(汕人社[2020]127号)和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函[2020]190号)的要求,我局对申报2019年度稳岗返还的市直企业(包括线上、线下申请企业)进行审核,现将符合中小微企业提高标准稳岗返还100%发放条件的汕头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等145家企业及符合稳岗返还标准50%发放条件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汕头市分公司等9家大型企业(名单附后)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自2020年12月24日至12月28日。在公示期内如对核定结果有异议,可向我局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反映,电话88645022。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