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我市加快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汕市发〔2017〕16号)和《关于扩大新引进博士住房补助发放范围的通知》(汕人才发[2019]3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汕组通[2018]34号)和《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领军人才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汕人社发[2019]18号)。经单位申报,我局审核通过,拟对龙琳等3人事业单位新引进博士申请住房、生活补助(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反映。凡来信或来电者,必须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对匿名信不予受理。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财政大楼912房
联系电话(传真):0754-88179812 邮编:515041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新引进博士住房、生活补贴名单(龙琳等3人)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