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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6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对汕头市人民医院进行评估,经评估该医院符合纳入工伤保险医疗服务机构条件,拟将该医院确定为汕头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2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向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0754-88573352。
拟新增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名单:汕头市人民医院
(公示时间以人社局官网公示之日为准,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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