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社局、财政局,市社保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85号)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转发关于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通知(汕人社[2021]20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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