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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汕头市2020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申报指南的通知
  • 2019-06-20 17:34:23
  • 来源: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

各行业协会、各大中型企业:

根据汕头市近三年来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及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行业、企业、工种、伤害类型,经我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我市2020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现予以公布。自即日起至2019年7月10日,意向申报单位可根据本通知公布的申报指南要求,在我市2020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范围内申报2020年度工伤预防项目。

一、我市2020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一)建筑施工行业;

(二)非煤矿矿山、采石行业;

(三)化工、危险化学品行业。

二、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及基本条件

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相关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

(二)申报程序

1.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

2.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间安排、预算,提出项目考核绩效目标;编制预算时,培训费(含师资费)应参照《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6﹞540号)、《关于印发〈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行﹝2017﹞260号)和我市有关规定及项目标准执行。

3.如实填写《广东省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并按规定申报。

(三)申报材料

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应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附件1);

2.工伤预防项目可行性报告(附件2);

3.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

4.近两年申报机构开展工伤预防项目的合同等证明资料;

5.申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开展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信息技术等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四)绩效目标

1.宣传项目绩效目标为宣传成品符合委托方要求,按时完成工伤预防宣传项目实施方案中要求的工作内容,并在既定目标范围内宣传全覆盖。

2.培训项目绩效目标为按时完成工伤预防培训项目方案中要求的工作内容,受益企业或职工满意率大于85%,培训对象的知识、信念和行为分值提高大于15%,培训后跟踪回访6个月,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发生率下降10%至15%。

工伤事故发生率指上一个自然年度内或项目实施期间,用人单位工伤事故人数与职工总人数的比值。

三、有关要求

(一)请意向申报单位了解《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的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掌握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项目实施的各项要求。

(二)请意向申报单位在我市2020年工伤预防重点领域范围内提出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并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届时,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将组织工伤预防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委会的评审意见,集体研究确定工伤预防项目。

(三)2020年度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请意向申报单位在此日期前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与失业保险科申报并提交材料(地址:汕头市长平路十一街区财政大楼809室,联系电话:88645040,联系人:李凌宇)。逾期申报或材料不齐逾期无法补正的不予受理。

附件:

1.广东省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下载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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