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全力推进人社领域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现将2021年推进法治建设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1.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确保局法治政府建设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局党组书记、局长马翔同志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并坚持带头学法用法,发挥好“头雁效应”,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切实增强法治人社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加强法治人社建设变成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动力。同时,定期举办“人社论坛”学习交流活动,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工作目标任务,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听取法治建设情况和专项法制工作汇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法规政策学习,把提升本系统法治理念、提高队伍依法行政水平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印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紧紧围绕创建模范机关、打造学习型党组织,搭建干部学习交流平台。通过邀请专业学者讲授《行政处罚法》,组织案例研讨释法普法,组织参加学法考试、岗位练兵比武活动,落实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等形式,加快人社系统干部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进一步提升人社系统领导干部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
(二)健全优化依法行政配套机制,为法治建设保驾护航。
3.着力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印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为本年度人社系统工作开展筑牢坚固法治基础。规范落实局议事决策程序规定、党建及人事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及作风建设制度、财务后勤管理制度、档案及文书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落实局法律顾问制度和对外签订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为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保驾护航”,防范重大法律风险。
4.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要求,编制我局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将《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列入我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将《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列入听证事项目录,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听证会,收集社会公众所提的合理意见和建议,防范重大决策风险隐患,提高民主决策水平。
5.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汕头经济特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决定》,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健全动态清理工作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坚持文件专项清理和动态清理相结合,及时调整保留政策文件目录。对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按照“谁起草、谁审查”原则落实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出台后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政策解读制度,提高社会公众对政策的知晓度。今年我局出台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制造类企业“冠名班”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等四个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重大决策事项集体讨论决定达100%,合法性审查率达100%,公平竞争审查率达100%。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人社领域政务服务效能。
6.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收集并提请市政府统一下放“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事故备案”“工伤预防项目申报”3项职权事项。对标湛江、珠海等市,积极向省要求赋权“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的高级职称评审权”“广东人才优粤卡审批”等5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前省已同意赋权我局事项为2项。结合当前我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实际,合理调整全市仲裁管辖范围,力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进一步提高。针对权责事项调整,我局严格遵循职权法定原则,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发布人社系统权责清单,做好职权下放衔接工作,确保下放的职权落实到位。
7.推动政务服务便利化。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一门一网一次”为标准,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推行业务“一门”办理。将所有人社经办业务整建制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办事窗口30个,进驻人员94人,进驻业务159项,每月办理业务约4万件,所有事项实现“一窗受理”。二是推行业务“一网”通办。全面启用省集中式一体化信息系统,人社事项上线“粤省事”144项、“粤商通”19项,大力推广“掌上12333” “广东人社” “汕头社保”等手机APP应用。全面推进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劳务派遣、失业登记等61项业务全流程网办,业务网办率达98.5%。三是推行业务“最多跑一次”。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现61个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高频事项全部提速50%以上,99%的事项“最多跑一次”,60个事项即来即办。在去年减少74个证明材料的基础上,今年再对28个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积极推进特殊情况上门办、服务下沉就近办、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办”和无感审批、“免申即办”。
8.强化许可后监管。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日常监管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今年我局先后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汕人社办〔2021〕33号)、《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和《关于按照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管辖范围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级人社部门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信息系统并对外公示,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确保许可后续监管“不掉线”,指导服务“不断档”,执法检查“无盲区”。
(四)坚持执法与普法双结合,织牢织密劳动权益保障网络。
9.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投诉举报专查等执法方式,大力推进根治欠薪工作,依法惩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确保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今年以来,市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立案结案案件16宗,协调处理4607宗案件,追回被拖欠工资2412.8万元,涉及劳动者1278名。严厉打击涉及欠薪的犯罪行为,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合司法机关及时查处欠薪逃匿、非法讨薪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侦查,依法从严打击。今年以来,人社部门移送公安机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7宗。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加大企业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纳入欠薪“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等工作力度。今年以来,列入“黑名单”管理企业0家,公布劳动保障重大违法行为共计1宗,进行守法等级评价企业11家,在全市范围内起到一定的警示教育作用。贯彻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在时限内及时在“双公示”系统上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方便群众实施监督。
10.夯实人社普法阵地建设。坚持创新普法宣传模式,擦亮法治人社宣传品牌,全力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普法宣传教育网络。一方面,不断创新线上普法宣传模式,通过在“汕头人社”公众号推出13期人社微课(阅读量累计超1.2万条、多期人社微课被省人社厅及其他地市人社微信公众号转载)、在《汕头日报》开设“根治欠薪”专栏,市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参加电视台《说法》栏目专题宣传解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市社保局局长带队参加《民声热线》专题电台节目等形式,不断增强人社领域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取得良好普法效果。另一方面,围绕我局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八五”普法任务,聚焦群众关注度高的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劳动维权等相关领域,适时开展“贴心社保伴你行”“援企稳岗”“就业援助月”“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等专题宣传活动,注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主动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升企业主及员工法治意识,全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网络。
(五)聚焦依法有效化解矛盾,促进劳资关系稳定和谐。
11.健全劳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一是切实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的意见》(汕人社〔2021〕23号),进一步细化部门责任分工、健全协同工作制度、强化三方机制组织建设,着力发挥三方机制在保企业、保就业、保稳定中的独特作用。召开汕头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印发《汕头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纪要》,致力推动全市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二是创新建立调裁审一体化工作机制,发挥“调裁审一体化工作室”作用。今年我局联合市中院、市总工会在汕头市超市供应链行业协会正式挂牌设立调裁审一体化工作站,推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向基层延伸。大力推广“互联网+调解仲裁”模式,加大争议案件调解力度。2021年前三季度,全市共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414宗(其中仲裁立案1024宗),涉及人数3877人,涉及金额5874.68万元。在结案案件中,调解成功率达86.6%,仲裁结案率84.5%。三是畅通信访举报途径,打造网上信访主渠道,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做好人社领域信访纠纷处置工作。前三季度,市人社局受理信访投诉及咨询3963批次4196人次,其中,办理信访事项78批次239人次,答复办结12345政府服务热线3885批次。
(六)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实现监督常态化。
12.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矛盾作用。落实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第一时间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时修改配套文书(指南)、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强化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衔接工作,准确指引申请人向改革后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切实保障人社系统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今年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应议11宗,行政诉讼案件11宗,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13.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配套制度和组织领导,重点推进社会保障、就业创业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信息依法及时对外公开。突出抓好门户网站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确保“汕头人社”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动态更新。制定并落实市人社局《新闻发布会制度》、《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政策解读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时有效地对相关舆情和社会关注点、误解误读点作出回应和政策解读,保障公众知情权。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内容不够生动丰富,公众普法活动参与度不高。二是基层执法队伍整体建设和人员素质还有待提升。相对于目前的行政执法业务量,基层人社部门在执法人员配备、机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仍存在很大不足。同时,基层执法人员大多“身兼数职”,行政执法不规范、程序不合法等问题偶有发生。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来,市人社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对照上级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谋划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着力规范人社系统行政行为,履行好人社服务和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在人社系统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