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相伟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统一汕头市内路牌的指示和外文标示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专门与市公安、交通等部门作了协调沟通,对有关现场和标志作了巡检。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对道路交通指示牌上地名的标准写法已作了明确规范
全国人大相关决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国家民政部、公安部、交通部、教育部等部委及相关协调委员会均明确规定道路等地名标志的拼读拼写和标识规范。道路交通指示牌上地名的标准写法是按《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拼写,《汉语拼音方案》是使用罗马字母拼写中国地名的统一规范。它不仅适用于汉语和国内其他少数民族语,同时也适用于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世界语等罗马字母书写的各种语文。
2016年11月25日,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的《汕头经济特区地名管理条例》(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第30条、第32条、第33条、第34条、第37条、第43条的规定,对标准地名、地名标志也作了细致、明确的规范。应该说,道路地名标志和道路交通指示牌的设置已有明确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依据。
二、我市道路交通指示牌上非标准地名的处置方式
目前,按部门分工和职责规定,道路交通指示牌在内容、制作、经费上分归各个部门管理,在专项整治以前确实存在过多龙治乱的交叉混淆局限。特别是尽管地名主管部门多次要求公安交警、交通(公路)、旅游、住建、城管等职能单位在设置各类标志牌时必须使用标准地名和正确的拼写方式,但实际上还是存在诸如道路交通标志牌、旅游景区标志牌之类的标志牌牌面上地名仍然是使用中英文混写的不规范拼写情况。经过我局等相关部门的努力,直至2020年7月,汕头市委常委会决定“由市政府牵头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工作机制,对全市交通标志、地名标志、旅游景区标志、道路标志标线进行统一规范”后,这类情况才得以扭转。
2020年9月10日,经汕头市人民政府同意,以汕头市地名委员会名义印发了《汕头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标准地名的联合审查指引》(以下简称“指引”)。2020年12月10日汕头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市市政基础设施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标准地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设计单位按《指引》要求将交通、地名、旅游景区标志和道路标志标线等内容纳入在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指引》要求,对施工图进行审查,未按《指引》要求设计的一律不准出具审查合格书;各区县(含功能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中心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指引》得到落实。
汕头市民政局、汕头市住建局于2021年5月20日携手在龙湖宾馆举办了《汕头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标准地名的联合审查指引》业务培训班。市地名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礐石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市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市公路事务中心,各区县民政、住建、城管、公安交警主管部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约150人参加培训班。市地名委员会副主任、市民政局局长罗舜煜在培训班上发表讲话,要求参训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全面执行地名标准化的重要性,并强调要充分认识市政交通旅游设施标志牌标准地名全面实行规范汉字并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的重要性,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精神,认真执行好《指引》。同时要求对2020年12月10日市住建局发出《关于做好我市市政基础设施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标准地名工作的通知》前已完工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要按新规范要求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对违反《指引》相关规定的,各主管部门要坚决做好纠错工作,确保全市各种市政交通旅游设施标志牌标准地名的统一规范,更好地服务群众的生产生活。
三、《指引》执行的有关情况
在《指引》培训班结束后,已有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市苏埃通道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建设单位来函我局,要求对其负责的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标准地名进行审查。我局均及时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函复相关单位。各建设单位在随后的施工过程中也不折不扣地将标准地名应用到各种标志牌上。现在,如黄河路、泰山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沈海高速、中阳大道出入口改造工程,长平路、华山路升级改造工程,海滨长廊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广以理工学院南校区建设项目,海湾隧道建设项目的道路地名标志牌和道路交通指示牌均已使用标准地名和正确的拼写方式。但由于部分道路比较长,在改造时采取了分段改造的方式,所以存在同一道路出现已改造路段的标志牌使用了使用标准地名和正确的拼写方式,而未改造路段的标志牌仍使用中英文混写或用英文拼写的情况。
四、下来整改工作的努力方向
下来,我局将积极争取市政府的重视,由市政府牵头督促市公安交警、交通(公路)、旅游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对2020年12月10日市住建局发出《关于做好我市市政基础设施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标准地名工作的通知》前已完工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指引》要求坚决做好未改造路段标志牌的纠错改造工作,确保全市各种市政交通旅游设施标志牌标准地名的统一规范,更好地服务群众的生产生活。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道路交通指示牌、地名公共信息标志建设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并支持,共同推动汕头城区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汕头。
汕头市民政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