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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0069975694/2021-00399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1-06-28
名称: 关于同意岭海中小微创业园命名的批复
文号: 汕民地〔2021〕23号 发布日期: 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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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岭海中小微创业园命名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10-26  浏览次数:-

汕头市澄海区岭海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地名命名申报材料收悉。

  位于澄海区中阳大道东侧与清怡路南侧交界处,由你单位开发建设的工业园区,根据地名管理有关规定,经实地踏勘,同意命名为“岭海中小微创业园”。现批复如下:

  一、命名地名和地理位置

  岭海中小微创业园 Lǐnghǎi  Zhōngxiǎowēi  Chuàngyèyuán 位于澄海区中阳大道东侧与清怡路南侧交界处,范围东至海源路,西至中阳大道、排渠,南至区间路,北至凤翔经联总社用地毗邻清怡路。用地面积56056.9平方米,建设9栋建筑物,其中3层建筑物1栋、7层建筑物1栋、8层建筑物6栋、16层建筑物1栋,总建筑面积198250平方米。

  二、工业园区具体门(楼)牌号码由当地公安派出所编定。

  三、你单位应在十五日内将“岭海中小微创业园”标准地名登报通告。

  四、你单位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在工业园区主要出入口处设置地名标志,并将实景照片送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备案。

  五、园区牌、楼牌、门牌等地名标志应按《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和设置。

  此复。


  附件:岭海中小微创业园命名位置示意图.pdf



  汕头市民政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