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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0069975694/2021-00352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1-09-14
名称: 关于同意锦悦海湾命名的批复
文号: 汕民地〔2021〕38号 发布日期: 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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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锦悦海湾命名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9-15  浏览次数:-

汕头市锦沣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地名命名申报材料收悉。

  位于潮阳区海门镇莲花峰风景区东侧,由你单位开发建设的商住小区,根据地名管理有关规定,经实地踏勘,同意命名为“锦悦海湾”。现批复如下:

  一、命名地名和地理位置

  锦悦海湾  Jǐnyuè  Hǎiwān  位于潮阳区海门镇莲花峰风景区东侧,范围东至规划路毗邻西南门社区集体用地,西至西南门社区集体用地,南至规划路毗邻海门湾,北至区间路毗邻西南门社区民宅。用地面积22744.9平方米,共建设4栋25层建筑物,总建筑面积99517平方米。

  二、商住小区具体门(楼)牌号码由当地公安派出所编定。

  三、你单位应在十五日内将“锦悦海湾”标准地名登报通告。

  四、你单位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在商住小区主要出入口处设置地名标志,并将实景照片送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备案。

  五、小区牌、楼牌、门牌等地名标志应按《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和设置。

  六、发布房地产销售广告时,必须严格使用“锦悦海湾”标准名称,不得增加、减少或者变更其中字词。

  此复。

  

  附件:锦悦海湾位置示意图.pdf


         


汕头市民政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