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5000069975694/2021-00260
汕头市民政局
2021-07-01
关于同意璟悦园命名的批复
汕民地〔2021〕24号
2021-07-02

关于同意璟悦园命名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7-02  浏览次数:-

汕头骏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地名命名申报材料收悉。

  位于澄海区沈海高速东侧与澄江路南侧交界处,由你单位开发建设的商住小区,根据地名管理有关规定,经实地踏勘,同意命名为“璟悦园”。现批复如下:

  一、命名地名和地理位置

  璟悦园  Jǐngyuè  Yuán  位于澄海区沈海高速东侧与澄江路南侧交界处,范围东至规划路、规划学校用地,西至绿化带毗邻沈海高速,南至德政路、规划学校用地,北至澄江路。用地面积128760平方米,建设25栋建筑物,其中5层建筑物1栋、27层建筑物4栋、31层建筑物2栋、33层建筑物8栋、34层建筑物10栋,总建筑面积609579.3平方米。

  二、商住小区具体门(楼)牌号码由当地公安派出所编定。

  三、你单位应在十五日内将“璟悦园”标准地名登报通告。

  四、你单位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在商住小区主要出入口处设置地名标志,并将实景照片送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备案。

  五、小区牌、楼牌、门牌等地名标志应按《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和设置。

  六、发布房地产销售广告时,必须严格使用“璟悦园”标准名称,不得增加、减少或者变更其中字词。

  此复。

  

  附件:璟悦园命名位置示意图.pdf


       

汕头市民政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