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5000069975694/2021-00232
汕头市民政局
2021-06-09
关于同意印月府命名的批复
汕民地〔2021〕17号
2021-06-09

关于同意印月府命名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6-09  浏览次数:-

汕头市佳宸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地名命名申报材料收悉。

  位于龙湖区阿里山路西南侧与海峡路西北侧交界处,由你单位开发建设的商住小区,根据地名管理有关规定,经实地踏勘,同意命名为“印月府”。现批复如下:

  一、命名地名和地理位置

  印月府  Yìnyuè  Fǔ  位于龙湖区阿里山路西南侧与海峡路西北侧交界处,范围东北至绿化带毗邻阿里山路,西南至怡璟海岸雅园、规划学校用地、规划公园用地,东南至海峡路,西北至华侨大道、怡璟海岸雅园。用地面积66002平方米,共建设10栋建筑物,其中22层建筑物1栋、24层建筑物1栋、30层建筑物1栋、32层建筑物5栋、37层建筑物2栋,总建筑面积363000.2平方米。

  二、商住小区具体门(楼)牌号码由当地公安派出所编定。

  三、你单位应在十五日内将“印月府”标准地名登报通告。

  四、你单位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在商住小区主要出入口处设置地名标志,并将实景照片送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备案。

  五、小区牌、楼牌、门牌等地名标志应按《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和设置。

  六、发布房地产销售广告时,必须严格使用“印月府”标准地名,不得增加、减少或者变更其中字词。

  此复。


  附件:印月府命名位置示意图.jpg


        

汕头市民政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