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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0069975694/2021-00102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1-03-15
名称: 关于同意珑璟花园命名的批复
文号: 汕民地〔2021〕6号 发布日期: 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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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珑璟花园命名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3-25  浏览次数:-

汕头市潮南区碧华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地名命名申报材料收悉。

  位于潮南区峡山街道北环大道东侧,由你单位开发建设的商住小区,根据地名管理有关规定,经实地踏勘,同意命名为“珑璟花园”。现批复如下:

  一、标准地名和地理位置

  珑璟花园  Lóngjǐng  Huāyuán  位于潮南区峡山街道北环大道东侧,范围东至规划路毗邻练南村集体用地,西至北环大道,南至规划用地,北至练南村民宅。用地面积50093.42平方米,共建设7栋建筑物,其中29层建筑物1栋、30层建筑物1栋、32层建筑物1栋、33层建筑物4栋,总建筑面积258277.53平方米;绿地休闲面积17745.9平发米,绿地率35.43%。

  二、商住小区具体门(楼)牌号码由当地公安派出所编定。

  三、你单位应在十五日内将“珑璟花园”标准地名登报通告。

  四、你单位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在商住小区主要出入口处设置地名标志,并将实景照片送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备案。

  五、小区牌、楼牌、门牌等地名标志应按《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和设置。

  六、发布房地产销售广告时,必须严格使用“珑璟花园”标准名称,不得增加、减少或者变更其中字词。

  此复。


  附件:珑璟花园命名位置示意图.pdf



                  汕头市民政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