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5000069975694/2021-00106
汕头市民政局
2021-03-23
关于同意金紫名邦花园扩大名称使用范围的批复
汕民地〔2021〕10号
2021-03-25

关于同意金紫名邦花园扩大名称使用范围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3-25  浏览次数:-

汕头市金平区东墩街道南墩经济联合社、汕头市深源金宸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地名命名申报材料收悉。

  位于金平区金凤东路南侧与东厦南路西侧交界处,由你们联合开发建设的“三旧”改造项目商住小区,2018年获准命名为“金紫名邦花园”,现因建设发展需要,要求向南扩大“金紫名邦花园”名称使用范围。根据地名管理有关规定,经实地踏勘,同意“金紫名邦花园”扩大名称使用范围。现批复如下:

  一、命名地名和地理位置

  金紫名邦花园  Jīnzǐ  Míngbāng  Huāyuán  位于金平区金凤东路南侧与东厦南路西侧交界处,原范围东至东厦公园,西至金新南路,南至聚源路,北至金凤东路。扩大名称使用范围后,范围东至东厦公园、陈立略厂房、民宅、规划幼儿园用地、东厦南路,西至金新南路、住宅楼,南至东墩变电站、住宅楼、汕头市龙光骏晖房地产有限公司用地,北至金凤东路、聚源路。用地面积由原13826.98平方米增至62366.21平方米,建筑物栋数由原2栋增至13栋,其中1层建筑物1栋、17层建筑物1栋、26层建筑物2栋、31层建筑物2栋、32层建筑物6栋、33层建筑物1栋,总建筑面积由原89138.37平方米增至369784.9平方米;绿地和休闲面积由原4853.27平方米增至22812.79平方米,绿地率36.5%。

  二、商住小区具体门(楼)牌号码由当地公安派出所编定。

  三、你们应在十五日内将“金紫名邦花园”扩大名称使用范围登报通告。

  四、你们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在商住小区主要出入口处设置地名标志,并将实景照片送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备案。

  五、小区牌、楼牌、门牌等地名标志应按《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和设置。

  六、发布房地产销售广告时,必须严格使用“金紫名邦花园”标准名称,不得增加、减少或者变更其中字词。

  此复。


  附件:金紫名邦花园扩大名称使用范围位置示意图.jpg


 

 汕头市民政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