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5000069975694/2021-00073
汕头市民政局
2021-02-09
关于同意云熙花园命名的批复
汕民地〔2021〕5号
2021-02-26

关于同意云熙花园命名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2-26  浏览次数:-

汕头市敏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地名命名申报材料收悉。

  位于金平区潮汕路东侧与竹堤路南侧交界处,由你单位开发建设的商住小区,根据地名管理有关规定,经实地踏勘,同意命名为“云熙花园”。现批复如下:

  一、命名地名和地理位置

  云熙花园  Yúnxī  Huāyuán  位于金平区潮汕路东侧与竹堤路南侧交界处,范围东至下岐经联社用地、廉租公房、市中心医院宿舍、区间路,西至潮汕路,南至西港变电站、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宿舍,北至竹堤路。用地面积78428.65平方米,共建设15栋建筑物,其中1层建筑物2栋、12层建筑物1栋、18层建筑物2栋、32层建筑物3栋、33层建筑物7栋,总建筑面积393316.32平方米;绿地休闲面积27450.03平方米,绿地率35%。

  二、商住小区具体门(楼)牌号码由当地公安派出所编定。

  三、你单位应在十五日内将“云熙花园”标准地名登报通告。

  四、你单位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在商住小区主要出入口处设置地名标志,并将实景照片送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备案。

  五、小区牌、楼牌、门牌等地名标志应按《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和设置。

  六、发布房地产销售广告时,必须严格使用“云熙花园”标准地名,不得增加、减少或者变更其中字词。

  此复。

  

  附件:云熙花园命名位置示意图.pdf


      

  汕头市民政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