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5000069975694/2020-00524
汕头市民政局
2020-12-22
汕头市民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12-30

汕头市民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30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紧扣民政职能,坚持把法治原则、思维、方式贯彻于民政事业发展全领域、各环节,贯彻到每项民政决策、每个民政执法、每件民政事务,深度推进汕头民政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突出政治站位,强化法治引领。我局高度重视民政法治建设,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切实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会议多次组织研究讨论、学习民政法治建设、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民政法治建设各个方面。局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支持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各业务线条依法办事,推动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印发市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部署安排年度民政法治重点工作。坚持党组定期学法,局党组会议安排了《民法典》《汕头经济特区城镇道路建筑物和公共设施名称管理办法》《慈善法》等多个学法专题。

(二)坚持专业化目标导向,强化法治队伍建设。一是健全法制机构建设。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单设政策法规科,配强配齐人员编制。二是完善公职律师岗位制度。设置市民政局公职律师岗位,并从其他部门调剂有通过司法考试的法律人才,充实到公职律师岗位。三是健全法制审核机制。专门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对合同(协议书)等文件进行法律审核,同时,配合开展法律相关知识培训、咨询等。四是健全行政执法队伍。推动民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民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组织了民政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申领了行政执法证件,确保执法主体合法合规。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抓实抓细民政职能履行。一是完善民政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组织编制市级通用清单,涉及民政各业务职能,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目前,市民政局作为实施主体的行政许可29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公共服务40项。二是落实民政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全面梳理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到民政政务服务标准化,并编制流程图,优化服务流程,实现事项网上办。目前,我局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的事项共75项,可网上申办事项69项,可网办率达92%。办理进度可全流程网上跟踪、查询和监督,积极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三是全面清理民政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议事决策规则等20多个制度;印发汕头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完善决策相关程序。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或与民政事业长远发展紧密相关的重大决策,广泛征询管理相对人以及专家学者意见,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四是立足民政职能,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制订完善《汕头经济特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关于促进志愿服务规范化发展的意见》等涉及营商环境的民政法规政策。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等重点领域的管理,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建立健全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全市创文活动,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开展了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推动高龄津贴业务线上办理,大力推进了我市养老服务事业。

(四)坚持立法引领,抓好民政制度建设。一是聚焦民政立法工作。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以制度创新促进民政改革。制定和组织实施《汕头市村务公开条例》《汕头市社会工作者管理条例 》《汕头市慈善管理条例》等5个地方性法规;制定了《汕头经济特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汕头经济特区城镇道路、建筑物、住宅区和公共设施名称管理办法》等5个政府规章,逐步构建起系统配套的汕头民政法规制度体系。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民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定了《汕头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办法》《汕头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骨灰管理服务的意见》等5个规范性文件,做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三统一。开展了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汕头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等民政政策制度中与民法典不一致的内容进行清理。

(五)坚持规范运行,完善民政执法监督。一是落实“三项制度”。印发了《汕头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试行)》《汕头市民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清单》等文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并及时将执法信息在广东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采取上下联动、逐级评查,组织各执法线条开展民政系统案卷评查。2020年度共作出行政许可80宗,行政处罚33宗,行政检查47次。二是建立了市民政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工作机制。对重大、复杂处罚案件,采取集体讨论研究的方式,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加强对民政领域违法违规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内部监督。三是全面启动民政“双随机、一公开”推进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动态调整形成市民政局新的“一单两库”,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了《汕头市民政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和《2020年汕头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六)坚持重点突出,强化民政执法。一是积极主动推动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深入开展。成立了市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以及专项工作会议,作专题部署,多次带队深入基层开展专项调研督导。二是开展民政领域六大专项整治,健全行业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农村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整治,全市累计清退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14723户共46252人。推进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立民政等多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联席会议机制,纠建并举,形成殡葬行业治理长效机制。推进非法社会组织整治行动,民政、公安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协作小组,两年多来,全市共查处非法社会组织26宗,全面依法落实分类处置。推进民政财务收支专项整治,印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强化民政资金监管,着力防范化解重大财务风险,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七)坚持法治思维,抓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我市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以人民至上理念,克服困难,担当作为,守住了“民政系统各类机构不发生疫情”和“民政服务对象不因疫情影响而挨饿受冻”的“两条工作底线”。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一系列涉及民政相关领域的防控疫情文件。印发(转发)了关于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的工作指引和有关通知近20份,推动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向全社会发出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倡议书、慈善捐赠倡议书,动员和引导社区、社工、社会组织力量依法有序参与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制定下发了一系列加强困难群众保障防控疫情文件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今年来已下拨中央、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亿,启动联动机制9次,共为低保、特困、孤儿等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8319万元。

(八)突出精准普法,抓细民政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了《汕头市民政局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民政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宣教工作落实到各科室。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在广州举办了汕头市新时代民政工作与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专题培训班;组织市、区两级民政部门领导和业务骨干对新修订的《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进行专题学习培训;专门组织召开了庭审视频学习会。结合实际制订了市民政系统民法典宣传教育方案,共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培训9场次,联合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在龙湖区新海街道东南村开展民法典进乡村专场宣传活动,组织专场辅导讲座,发放宣传教育资料。举办“我们的节日·七夕节”婚姻家庭文化专题讲座,邀请专家重点讲解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扎实开展“宪法进机关”、“宪法进社区”活动。组织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乡村)活动,联合市司法局分别到金平区东方街道金环社区、龙湖区新溪街道上三合村、东南村及金平区东方街道龙华社区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乡村)活动。组织举办了两期“汕头市城乡社区治理与社工服务创新发展培训班”;举办了志愿服务组织管理与服务创新专题培训班和汕头市社会工作者知识更新工程(现有在岗社工人才)培训班;结合开展“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举办了汕头市慈善法规与慈善业务骨干专题培训班。同时,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局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日常发布涉及民政业务工作、法律法规的推文、视频、海报等信息,形成浓厚法治宣传氛围。

(九)坚持权力制约,自觉接受监督。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局党组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民政系统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培育“专、精、细、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我局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决议决定,认真执行接受询问和质询规定,按时办结议案和建议。今年,我局共收到市人大建议3件(承办),市政协提案24件(重点提案3件,承办1件,主办7件,会办13件),已全部按时办理完毕。三是贯彻落实内审工作。制订了《汕头市民政局内审工作制度》和《汕头市民政局2020年度内审工作计划》,规范内审工作,采用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方式,对4个局直属单位4位同志开展任职审计工作。

二、存在问题

2020年以来,我局采用多种有效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在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我局还存在民政执法队伍相对薄弱、执法手段保障不够、执法机制尚未完全构建、民政普法宣传覆盖面有待拓展等短板。

三、下一步工作

2021年,我局将继续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对标对表,更好地推进民政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我局将继续抓好人员学习培训工作,坚持把学法、守法、用法与依法履职紧密结合起来,开展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人员运用政策、法律能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执法办案能力和协调处理复杂案件问题等综合能力,创新法治思维,更好为民政事业服务。

(二)规范民政执法行为,加强规范化建设。顺应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要,创新执法监管方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实现行政处罚全流程留痕,行政处罚信息和结果录入公开透明。探索建立市民政局统一受理民政领域投诉举报平台,进一步规范民政行政执法受理投诉举报工作,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做好民政普法工作,加快法治文化建设。认真落实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四)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建设,提升民政服务水平。按照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要求,我局将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探索民生服务功能优化升级,依托“粤省事”小程序等网络平台,推出更多的在线政务服务产品,方便广大市民,让百姓切身享受政务服务红利。继续推进“好差评”工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努力提升民政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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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