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泰润鸿运供应链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地名命名申报材料收悉。
位于濠江区广澳街道疏港大道南侧,由你单位开发建设的建筑物,根据地名管理有关规定,经实地踏勘,同意命名为“潮港大厦”。现批复如下:
一、命名地名和地理位置
潮港大厦 Cháogǎng Dàshà 位于濠江区广澳街道疏港大道南侧,范围东至规划用地,西至规划用地,南至酒宴山,北至疏港大道。用地面积9333.333平方米,共建设1栋建筑物,其中东楼11层、西楼15层,总建筑面积46396.36平方米。
二、建筑物具体门(楼)牌号码由当地公安派出所编定。
三、你单位应在十五日内将“潮港大厦”标准地名登报通告。
四、你单位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在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处设置地名标志,并将实景照片送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备案。
五、门(楼)牌等地名标志应按《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和设置。
六、发布房地产销售广告时,必须严格使用“潮港大厦”标准名称,不得增加、减少或者变更其中字词。
此复。
汕头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