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5000069975694/2020-00402
汕头市民政局
2020-03-23
关于同意欣悦春天花园命名的批复
汕民地〔2020〕13号
2020-11-19

关于同意欣悦春天花园命名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11-19  浏览次数:-

汕头市澄海区新峰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地名命名申报材料收悉。

位于澄海区宁川东路东侧,由你单位开发建设的商住小区,根据地名管理有关规定,经实地踏勘,同意命名为“欣悦春天花园”。现批复如下:

一、命名地名和地理位置

欣悦春天花园Xīnyuè Chūntiān Huāyuán位于澄海区宁川东路东侧,范围东至泰益路,西至宁川东路,南至同益路,北至企业用地毗邻登峰路。用地面积58531.04平方米,建设12栋建筑物,其中25层建筑物1栋,28层建筑物11栋,总建筑面积351033.19平方米,绿地率35%

二、商住小区具体门(楼)牌号码由当地公安派出所编定。

三、你单位应在十五日内将“欣悦春天花园”标准地名登报通告。

四、你单位应在商住小区主要出入口处设置地名标志,并将实景照片送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备案。

五、门(楼)牌等地名标志应按《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和设置。

六、发布房地产销售广告时,必须严格使用“欣悦春天花园”标准名称,不得增加、减少或者变更其中字词。

此复。


附件:欣悦春天花园命名位置示意图.pdf




汕头市民政局

20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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