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骏璟花语名轩命名的批复
汕头市中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地名命名申报材料收悉。
位于澄海区澄华街道玉亭路南侧和恒安路西侧交界处,由你单位开发建设的商住小区,根据地名管理有关规定,经实地踏勘,同意命名为“骏璟花语名轩”。现批复如下:
一、命名地名和地理位置
骏璟花语名轩 Jùnjǐng Huāyǔ Míngxuān 位于澄海区澄华街道玉亭路南侧和恒安路西侧交界处,范围东至恒安路,西至平安路,南至岭亭社区集体用地,北至玉亭路。用地面积8367.7平方米,建设2栋14层建筑物,建筑面积40199.68平方米。
二、商住小区具体门(楼)牌号码由当地公安派出所编定。
三、你单位应在十五日内将“骏璟花语名轩”标准地名登报通告。
四、你单位应在商住小区主要出入口处设置地名标志,并将实景照片送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备案。
五、小区牌、楼牌、门牌等地名标志应按《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和设置。
六、发布房地产销售广告时,必须严格使用“骏璟花语名轩”标准名称,不得增加、减少或者变更其中字词。
此复。
汕头市民政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