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006997569/2019-02729
汕头市民政局
2019-10-12
关于承接汕头市救助站“幸福加油站”社会工作服务主体遴选公告
2019-10-12

关于承接汕头市救助站“幸福加油站”社会工作服务主体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2019-10-12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开展社会工作,汕头市救助站计划委托优秀的社会组织承接“幸福加油站”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承接主体通过遴选择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项目内容

1. “幸福加油站”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内容包括:搭建就业帮扶平台,为有就业需求的求助人员提供劳动法规政策和就业岗位信息;通过评估建档、个案跟进、小组活动、团体辅导等形式,针对性地开展寻亲返乡服务,促进滞留在站的受助人员回归家庭;举办主题活动和其他社会工作,增加受助人员幸福感,并帮助滞留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项目服务指标要求:派驻若干名工作人员提供就业帮扶,对滞留在站的受助人员开展全面的评估建档,针对性开展小组工作、心理咨询、主题活动、志愿服务,并对整个项目进行成果制作。

3.项目资金:不超过10万元。

4.项目时间:从201911月起至20204月止。

二、承接项目主体资质条件

1.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可开展社会工作服务业务范围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2.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民主制度;

3.具备规范的财务和纳税资质,按规定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设备和专业执行团队,团队人力资源充足,其中,专职人员中应有2名以上社会工作师及1名以上心理咨询师;

4.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无不良信用记录;

5.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资质;

6.满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工作安排

1.公告阶段(20191011-1015日),通过市民政局网站发布项目公告,接受报名。

2.资格审查(201910月中旬),根据承接主体报名的资格要求,对报名的组织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进入遴选谈判。

3.组织评选(201910月中下旬),汕头市救助站成立“幸福加油站”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承接主体评选工作小组,并根据目标任务,对照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进行评审(同等条件下,开展过类似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优先),集体研究确定最终承接机构。

4.名单公示(201910月下旬),将选定的承接机构名单进行公示三天。

5.签订协议(201910月下旬),汕头市救助站与承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6、组织实施(201911月—20204月),机构进站实施项目内容。

7、绩效评估(20204月底),汕头市救助站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91010日至1014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汕头市救助站(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玉津南路20号);联系人:郑海升;联系电话:88800312

报名方式: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社会组织登记证副本原件;提供一份承接计划;提供本机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纳税证明、社会组织成员名册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具备政府购买服务资质证明以及其他资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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