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及授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相关要求,结合我区202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汕头综合保税区门户网站(https://www.shantou.gov.cn/bsq/index.html)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汕头综合保税区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广达大道中段汕头综保区管委大楼,邮编:515000,电话:0754-83590278,邮箱地址bsqmsk@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汕头综合保税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工作中严格执行三级审核把关制度,严把信息发布质量关,切实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强化政策宣传、优化政务服务、推动工作落实,为区域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区充分整合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专栏等平台资源,构建立体化宣传矩阵,扎实推进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解读与贯彻落实。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协作联动,常态化发布工作动态、开展专题报道,切实扩大综保区对外影响力,提升区域品牌辨识度。全年在新华网、中国经济导报、广东广播电视台、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南方日报、南方+等省级媒体平台发布新闻共23条;在汕头日报、今日视线、汕头橄榄台等市级媒体平台发布新闻共56条;在综保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本级媒体平台发布信息271条。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70条,其中部门预决算公开2条、三公经费1条、政策法规7条、政策解读2条、通知公告70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0条、工作动态58条,内容涉及重大项目建设、土地出让、厂房招租、招商引资、财政预算、安全生产等。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紧扣工作要点,优化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规范公开渠道,推动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向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迈进。严格落实 “谁发布、谁审核”原则,构建“发布即审核”的信息发布流程,对拟公开信息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细落实“一事一审”和“三审三校”制度。与此同时,持续优化审核流程,健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度,切实保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定期更新《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的时效性与发布的安全性。
(三)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加强栏目信息发布管理,持续推进网站平台栏目布局优化,提高信息公开精确性与时效性,多维度推进专栏建设,同时,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宣传作用,积极打造政务公开全功能版移动端。
(四)监督保障情况
着力推动政务公开提质增效,围绕政策解读、平台维护、主动公开信息发布等重点开展业务培训,提升队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运用能力与综合履职水平。完善常态化督查机制,借力第三方监测与群众监督,及时修正错误信息,切实以督促公开、以公开促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5年,我区在政务公开领域的工作取得了相应成效,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应用场景创新性不足,与综保区主责主业融合不够深入,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有待提升。二是业务培训工作成效不够突出,相关人员的业务功底和工作能力亟需加强。
接下来,我区将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高标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常态化组织业务培训与研讨交流活动,聚焦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梳理需优化的公开信息,深入剖析工作短板,切实提升公开内容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26日

中国政府网
无障碍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