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及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相关要求,结合我区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汕头综合保税区门户网站(https://www.shantou.gov.cn/bsq/index.html)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汕头综合保税区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广达大道中段汕头保税区管委大楼,邮编:515000,电话:0754-83590278,邮箱地址bsqmsk@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汕头综合保税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定期公开政务信息,严把信息审核发布关口,坚持三级把关制度,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促服务、强宣传、真落实方面的作用,助力区域实现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专栏等各种宣传工作平台和载体,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做好中央、省、市重大工作部署的宣传贯彻。对接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相关工作动态,做好有关宣传报道工作,讲好“综保故事”,传递“综保好声音”,树牢“综保好形象”,不断提高综保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今年在南方日报、南方+等省级媒体平台发布新闻共25条;在汕头日报、今日视线、汕头橄榄台等市级媒体平台发布新闻共25条;在综保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本级媒体平台发布信息381条。全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今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76条。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05条,其中部门预决算公开2条、三公经费1条、政策法规4条、政策解读2条、通知公告57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8条、工作动态101条,内容涉及重大项目建设、土地出让、厂房招租、招商引资、财政预算、安全生产等。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工作要点,优化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拓宽公开范围,规范公开渠道,市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本着“谁发布,谁审核”的原则,建立“发布既审核”信息发布流程,对拟公开信息,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一事一审”制度和“三审三校”制度。同时,加快审核流程,健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网站内容采取“月度检测,季度清理”,公开信息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确保信息内容时效性和信息发布安全性。
(三)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加强栏目信息发布管理,持续推进网站平台栏目布局优化,提高信息公开精确性与时效性,多维度推进专栏建设,同时,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宣传作用,积极打造政务公开全功能版移动端。
(四)监督保障情况。
推动政务公开提质增效,积极围绕政策解读、信息平台维护、主动公开信息发布等方面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理解、认知、运用和落实能力,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及水平。完善常态化检查监督机制,把第三方监测、群众监督作为有效动力,及时修正修改错误信息,真正做到以督促促公开,以公开促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应用场景创新性有待提高,与综保区主责主业融合度不够深,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还不够高;二是业务培训成效不够明显,相关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还需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坚持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研讨交流会,重点围绕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梳理亟待改进的公开信息,剖析工作短板,提高公开内容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