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汕头综合保税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将受理汕头综合保税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位于汕头综保区扩围北区一期HJ-03001单元00107地块“汕头综保区扩围(北区)及连接段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应急配套设施部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查的申请事项,现就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汕头综合保税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申请事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项目类型:汕头综保区扩围(北区)及连接段基础设施一期项目
应急配套设施建设部分
实用面积:4999.9平方米(7.4999亩)
用地性质:消防用地(U31)
用地规划条件:1.容积率≤3.5;
2.海绵城市要求:根据汕头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12月19日印发《汕头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两证一书”实施细则(试行)》,公用设施用地无绿地率指标的不作海绵城市强制性指标控制要求;
3.其他指标按照消防设施相关专业技术规范执行。
建设地址:汕头综保区扩围北区一期HJ-03001单元00107地块公示日期:2025年9月16日—2025年9月25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网址查询。
凡与上述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3590270
特此公告。
附图:用地红线图
汕头综合保税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