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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综合保税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关于2023年3月10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 2023-03-10 10:46
  • 来源: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 发布机构: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 【字体:
  • 序号

    受理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环评机构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1

    2023年2月17日

    广东天皓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汕头综合保税区食品安全检测中心项目

    广东天皓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汕头保税区B12-3地块

    广东康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0日

    汕综保自建环建〔2023〕2号

    附件 :关于《广东天皓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汕头综合保税区食品安全检测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汕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汕头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五楼自然资源与建设局 

    联系电话:0754--8981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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