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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综合保税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关于2022年9月1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 2022-09-02 10:37
  • 来源: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 发布机构: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 【字体:
  • 序号

    受理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环评机构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1

    2022年8 月11日

    广东骊虹新材料有限公司环保可循环利用液体软包装生产项目

    广东骊虹新材料有限公司

    汕头保税区B11-1-1地块

    广州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9 月1日

    汕综保自建环建〔2022〕5号

      附件 :关于《广东骊虹新材料有限公司环保可循环利用液体软包装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汕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汕头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五楼自然资源与建设局

      联系电话:0754--8981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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