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依照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受理汕头保税区恒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保税区A10-1-1地块“防伪烫印箔项目”修改规划总平面图审查的申请事项,现就规划总平面图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汕头保税区恒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修改规划总平面图审查
项目类型:防伪烫印箔项目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4242.33㎡。一、各单体建筑物:1.厂房:20677.97㎡(丙类,建筑高度22.2米);2.综合楼:3258.36㎡(建筑高度18.9米);3.门房:82㎡;4.甲类仓库:224㎡(甲类,单层,建筑高度5.80米)。二、构筑物:甲类埋地罐区138.70㎡。
建设地址:汕头保税区A10-1-1地块
公示日期:2019年8月21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保税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或保税区管委会网址查询,查询电话83590270。
凡与上述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3590270
特此公告。
附图:规划总平面图(修改)
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