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受理汕头保税区领域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位于保税区C08地块“汕头保税区领域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一期)”变更建筑物使用功能规划总平面图审查的申请事项,现就规划总平面图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汕头保税区领域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规划总平面图审查
项目类型:汕头保税区领域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
变更后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及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44911.2㎡,单体建筑: ① A栋(加工区及生产性仓库,建筑高度16.90米):6952.7㎡(丙类,2层,建筑高度16.90米);② B栋(加工区及生产性仓库):16389.9㎡(丙类,3层,建筑高度23.40米); ③ C栋(生产性冷库):14616.0㎡(丙类,2层,建筑高度12.30米); ④ D栋(加工区及生产性仓库):6952.7㎡(丙类,2层,建筑高度16.90米)。
建设地址:汕头保税区C08地块
公示日期:2018年12月25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保税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或保税区管委会网址查询,查询电话83590270。
凡与上述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3590270
特此公告。
附图:修改建筑物使用功能总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