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汕头市楷洽化工有限公司氢化油脂项目环评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2月17日至21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保税区管委会五楼保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15071
联系电话:0754-8359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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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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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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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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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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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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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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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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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楷洽化工有限公司氢化油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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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楷洽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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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保税区A11-2地块(汕头市楷洽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油脂化工项目预留发展用地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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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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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拟配套一套氢化生产线,建成后年产氢化油约5万吨。建设工程主要为1座半开敞式供氢站、1座开敞式氢化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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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产生的废物为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废水主要为真空喷射器、大气冷凝器排至热井产生的热井废水、软化水制备再生水,均依托10万吨油脂化工项目废水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后,与员工生活污水一并排入保税区市政污水管网再汇入汕头市南区污水处理厂濠江分厂集中处理。
项目部分氢气尾气配套高度不低于28 m的排气筒引高排放。项目不设置锅炉、储罐、食堂,生产及生活所需的低压蒸汽、罐区及食堂均依托10万吨油脂化工项目。
项目固体废物为滤渣(主要成分为废镍催化剂、硅藻土和氢化棕榈油混合物)、废包装物以及生活垃圾。其中滤渣和镍催化剂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依托10万吨油脂化工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硅藻土废包装物,经收集后依托10万吨油脂化工项目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硅藻土供应商回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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