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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动“工改工”工作的若干奖补措施》的解读
  • 2022-07-08 09:27
  • 来源: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 发布机构: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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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工作部署,优化城市布局,大力推进“工改工”,保障产业发展空间,提高用地效率,促进综保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汕头综保区全力推进“工改工”工作,努力探索制定出台彰显综保区特色的好制度好政策,加快推进“工改工”项目,2022年7月5日,出台《关于推动“工改工”工作的若干奖补措施》(以下简称《奖补措施》)。

      二、起草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1〕22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2018〕133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19〕6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工改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2022〕10号)。

      三、主要内容

      《奖补措施》共21条,主要从设立“工改工”专项资金、支持提容增效、支持延长土地使用年限、鼓励企业联合和多宗土地整合改造,对管辖范围内 “工改工”企业在贷款贴息、开竣工奖励、拆除补助、产值奖励和通用厂房出租补贴等方面给予奖励与支持,并对资金申请与审批的条件程序等进行明确。《奖补措施》立足综保区的功能定位,从降成本、增收益、破难题、优服务等方面出台支持“工改工”政策措施,充分调动辖区企业积极性,使企业对“工改工”项目“想改、能改、快改”,为优质项目落地提供用地保障。主要政策亮点如下:

      1、综保区管委会每年设立“工改工”专项奖补资金5000万元,鼓励原土地使用权人和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实施“工改工”。符合本措施规定的奖补类型,同时又符合市、综保区发展扶持政策规定奖补类型的,按照“不同类型叠加,相同类型则按最高奖补标准进行补差奖励”的原则执行(第三条)。允许“工改工”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通过按规定补交地价款的方式,于期限届满前申请续期补足至50年,确保企业实施“工改工”有充足的时间可以开展经营(第五条)。

      2、在贷款贴息、开竣工奖励、拆除补助、产值奖励和厂房出租补贴等方面给予奖励与支持。对改造容积率达到3.5、4.0的企业,可分别申请30万元、40万元的开工奖励,竣工备案后还可相应申请基于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90%、100%的高额竣工奖励(第十二条)。对“工改工”改造后两年内亩均产值达400万、500万、600万元以上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30万、40万元的产值奖励,切实用真金白银鼓励原土地使用权人和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实施“工改工”(第十六条)。

      3、“工改工”项目建成后,对于首次出租(租期不少于两年)“工改工”通用厂房给予每月10元/平方米的高额补贴,并直接补贴给建设主体单位(第十七条)。综保区管委会充分发挥招商引资主导作用,在招商引资时对购置或租用“工改工”通用厂房的项目予以倾斜。从项目引进上给予扶持“工改工”项目,积极招引与改造主体产业发展方向相符的企业,引导项目落户时优先考虑购置或租用“工改工”通用厂房,务实诚心地为企业排忧纾困,让企业更加安心参与“工改工”(第十八条)。


    政策文件:《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动“工改工”工作的若干奖补措施》


    超链接:关于印发《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动“工改工”工作的若干奖补措施》的通知

    https://www.shantou.gov.cn/stsjjtqbsqgwh/zwgk/tzgg/content/post_21004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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