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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保税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 2013-12-27 23:47
  • 来源: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 发布机构:汕头经济特区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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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机关勤政廉政建设,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公正、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行政务、事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推行民主政治建设和廉政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管委会设立由分管办公室的管委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机关政务公开的各项日常工作。    三、目标要求

    管委会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办事快捷,方便群众,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监督和制约机制基本健全,单位风气进一步好转;依法行政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得到进一步落实和加强。各项事务、业务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政务公开内容

    1.对外公开方面,对管委会职能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办事纪律、监督投诉处理办法和途径、申诉机关等,上级下拨的涉及公众利益的专项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予以监督的事项,都要全面推行公开。

    2.对内公开方面,主要是重要的“事权”、“财权”和“用人权”的公开。包括:(1)管委会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年初公开当年的工作目标和前一年的执行情况;(2)重要决定事项,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开;(3)管委会内设机构干部任免及奖惩情况,在任免和奖惩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开;(4)管委会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每年公布一次;(5)财务开支情况,每年公开一次;(6)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7)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每半年公开一次。

    (二)政务公开形式

    一是通过管委会公共区域内用专栏公开。二是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通过管委会门户网站及时更新相关政务公开信息。三是设立查询电话进行公开,电话号码:83590278。

    (三)建立政务公开的配套制度

    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审批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

    四、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推行管委会的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研究和制定管委会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制定政务公开的有关制度、规定;部署、安排政务公开工作,审议每期政务公开的内容;定期研究解决督导小组发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重点做好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综合情况、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等,保障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监督纪律及保障机制

    1.对经批准公开的内容,必须按规定的范围、程序,采取相应的形式公开。对未经批准公开的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

    2.各部门办公场所应张贴部门工作职责内容、相关工作人员照片、业务工作流程图、人员去向图等,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应佩戴标志牌,方便群众、便于群众监督。

    3.加强群众监督,成立监督小组,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在管委会办公公共区域设公开投诉箱,直接听取和受理群众意见;将办事承诺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五、目标考核办法

    结合年度部门内部机制建设考核办法,由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按本计划要求公开内容,年底进行考核,以查存档资料、平时监督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现场检查政务公开栏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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