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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我区于2026年7月30日至8月30日,通过汕头综合保税区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废止《汕头经济特区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行使市一级管理权限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31号)的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任何形式的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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