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抓汕头临港经济区建设发展的重要窗口期,切实推动汕头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起草了《汕头综保区推动临港经济区起步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10月31日前向汕头综合保税区招商局反馈。
通讯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广达大道中段汕头综合保税区管委大楼7楼招商局
联系电话:0754-83590240
附件:汕头综保区推动临港经济区起步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22日
汕头综保区推动临港经济区起步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汕头临港经济区建设总体方案》《关于推动全省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切实推动汕头临港经济区起步区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措施。
一、支持产业集聚发展
(一)支持打造大健康智造产业园。按照生物医药、食品加工产业的定位发展要求和专业化配套需要,规划建设集研发、孵化、生产和多功能配套于一体的大健康产业园,引导重大项目、创新平台、人才、资金、第三方服务机构等资源向大健康智造产业园集聚发展。
(二)支持打造保税维修产业集聚区。在汕头综保区临港加工产业园打造保税维修产业集聚区,优化保税维修企业服务机制,为企业在业务申办、运输物流、货物通关、人才引进等方面提供便利。探索保税维修业务制度创新,促进保税维修业务集聚,延伸产业链条,带动产业升级。
二、助力外贸焕新聚能
(三)搭建“汕货回汕”出海新通道。大力招引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入驻并创新带动本地产业出口,构建外贸业态新生态。积极融入“中巴经济走廊”,启动运营汕头综保区“中国—巴基斯坦”跨境电商云仓,联动巴基斯坦海外仓和大宗农产品等贸易推动两国双园建设。
(四)布局建设临港高能级物流枢纽。加快申报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推动汕头综保区与空港口岸联动并对创新业态予以资金支持。强化“汕头综保区—澳大利亚”直达物流专线的辐射带动作用,建设面向澳洲及东南亚的出口集拼保税转运中心并予以资金支持。
三、推动金融多元赋能
(五)有序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依托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提升“保税+”综合业态数字化治理能力,争取人民银行在汕头临港经济区试点“数字货币桥”业务,利用数字人民币双多边跨境支付能力便利跨境贸易往来及投资结算,降低企业国际贸易支付成本并缩短结算周期,推动临港经济区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六)推广发展科技信贷和科技保险。通过科技创新再贷款、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方式向生物医药、食品加工产业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支持保险机构围绕生物医药、食品加工产业企业在创新研发、生产运营、市场推广及成果转化等重点环节的风险研发专属保险产品。
四、降低用地空间成本
(七)创新工业用地供应方式。鼓励工业产业项目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和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应土地。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探索开展政府与用地企业“改造权+使用权”、“改造权+运营权”等合作新模式。
(八)加大产业空间保障力度。为新设立的大健康产业企业和平台项目提供落地空间支持,鼓励汕头传统特色产业的出海通过综保区实现“汕货回汕”,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租金减免和租赁期限延长。对区内符合条件的在建或闲置土地,支持土地使用权人通过二级市场整宗或分割转让。
五、加大财政资金支持
(九)引导外向型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好赴境内外精准招商,每年举办产业链招商活动,用好各级外资奖励、制造业奖励和产业有序转移制造业项目奖补有关政策,推动区域外向型企业高质量发展。对获批的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人民币。
(十)给予大健康产业企业贷款贴息。对相关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建设及购置厂房贷款按一年期基准利率的50%予以贴息支持;其开展保税交易平台运营贷款给予全额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单户企业每年固定资产贷款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
本措施自2025年 月 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实施过程中如有与国家、省、市出台的法律政策不一致的情况,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