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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辖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根据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工作安排并参照市涉VOCs升级改造资金补助实施方案及分配方案工作程序,我局起草了《汕头综合保税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资金补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该方案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2024年6月13日,我局在汕头综合保税区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汕头综合保税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资金补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公平竞争审查初步结论意见的公告》,在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汕头综合保税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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