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保税区临港建设有限公司隶属汕头综合保税区区属国有企业,为了满足市场对厂房的需求,我们特此将权属下“临港‘工改工’厂房”部分楼层进行公开招租,旨在为企业提供优质的厂房租赁服务。通过本次招租,我们希望与各类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发展,共创美好未来。具体出租厂房信息如下:
一、一号招租标的物
1、厂房概况
厂房位于综保区B09-3地块的多功能厂房内,面积总计约21633㎡,包括第一层西侧半层3090㎡、第三层6181㎡、第四层6181㎡、第五层6181㎡(以《房地产测绘成果报告书》为准),本厂房整体出租不拆分。
2、租赁期限为五年,租赁合同应在公告期后一个月内签订,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租金底价
(1)按《房地产租赁价格评估报告》,该房屋月评估租赁单价为:第一层人民币 18 元/㎡、第三至四层人民币 14 元/㎡、第五层人民币 13 元/㎡(租金均为含税价);
按《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第八条相关规定,租赁完整三层及三层以上厂房,租金底价最低按房产评估价的8折计,即第一层月租赁单价14.40元/㎡,第三层、第四层月租赁单价11.20元/㎡;第五层月租赁单价10.40元/㎡;
(2)按《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第八条相关规定,同一新建场地首批承租人,且租期不少于两年,在享受上述优惠的基础上首2年租金底价减免2.00元/㎡。
4、其他优惠
(1)在合同期内给于前三个月作为设备安装调试免租期;
(2)五年期满后给于优先承租,租金价格重新评估并结合综保区优惠政策确定租金标准。
二、二号招租标的物
1、厂房概况
厂房位于综保区B09-3地块的多功能厂房内,面积总计约6181㎡(以《房地产测绘成果报告书》为准),本厂房整体出租不拆分。
2、租赁期限为三年,租赁合同应在公告期后一个月内签订,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租金底价
(1)按《房地产租赁价格评估报告》,该房屋月评估租赁单价为:第二层人民币 14 元/㎡(租金为含税价);
按《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第八条相关规定,租赁完整一层厂房,租金底价最低按房产评估价的9折计,即月租赁单价12.60元/㎡;
(2)按《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第八条相关规定,同一新建场地首批承租人,且租期不少于两年,在享受上述优惠的基础上首2年租金底价减免2.00元/㎡。
4、其他优惠
在合同期内给于前三个月设备作为安装调试免租期;
三、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意向者需在公告期内完成报名,并提交承租意向书和意向保证金,意向保证金为标的物业三个月租金(按首年租金底价标准)。
四、事项说明
1. 承租人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公共管理。
2. 征集到多个意向承租人,遵循“价高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物业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按实另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先生、邓小姐
联系电话:13302709623、87254169
汕头保税区临港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