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在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组织机构。主要包括: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局领导及分工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政策解读、综保区管委会规范性文件等。
(三)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动态。主要包括:工作动态等。
(四)统计报告。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
(五)对外服务事项。主要包括: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
(六)财政预决算。
(七)人事信息。主要包括:人员考录等。
(八)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主要通过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www.shantou.gov.cn/bsq/index.html)以及微信公众号(汕头综合保税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通过汕头市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754-83590278),办公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广达大道中段汕头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大楼,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