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保税区纪委召开纪委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市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并由保税区国税局纪检组长陈俊彬同志就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内容及分工情况进行专题发言。区纪委书记程龙超同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管委会直属部门及驻区国税、地税、工商、公安等部门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市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市委陈良贤书记出席市纪委全会并作出讲话,他强调要深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上来;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市纪委钟挥锷书记在全会上作工作报告,总结去年我市反腐倡廉工作情况,部署今年的工作。他指出,去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他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新的一年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从严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腐高压态势,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汕头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会议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市纪委全会精神,结合实际,全力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加快发展。
会议由保税区国税局纪检组长陈俊彬同志,就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内容及分工情况进行专题发言。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五项,即选人用人责任、明纪纠风责任、预防监管责任、支持保障责任、管理示范责任。明确要求党组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司局、各处室、各科室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责任。监督责任有三项: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办案、严肃问责追究。并建立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会议认为,税务系统在党风廉政建设上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具体做法值得借鉴。会议要求各职能部门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既要抓业务,又要抓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全力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最后,区纪委书记程龙超同志作讲话,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把纪律挺在前面。广大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各部门各级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抓纪律、促工作、出效益。二是要强化纪律,抓好队伍。要更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上下班考勤制度,严肃工作及生活纪律,加强行风建设,廉政勤政。三是要严明纪律,做到奖赏分明。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广大党员干部要振奋精神加油干,干出业绩,在机关形成实干争先创优、有为才有位的良好风气。四是要围绕中心,为企业办好事实事。各部门要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意识,企业的事情能办的立马办,需要上级部门支持解决的,要主动协调争取支持,尽快解决问题。五是要模范带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干部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要起模范带头作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认真学习,提高素质,把精力放在抓工作落实上,把功夫下在见成效上,带动广大干部职工,为保税区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